欧亚专利制度简介
Eurasian Patent System — Information for Chinese Applicants
关于欧亚专利组织 (EAPO)
欧亚专利组织是政府间国际组织,根据1994年《欧亚专利公约》成立,旨在通过统一的欧亚专利制度建立区域性发明法律保护体系。
欧亚专利局 — 执行机构,负责管理欧亚专利系统。
欧亚专利组织由行政管理委员会和欧亚专利局构成。行政管理委员会是各成员国代表构成的代表机构。欧亚专利局是执行机构,负责管理欧亚专利系统。1996年开始接收专利申请。欧亚专利组织总部设在莫斯科,官方语言为俄语。
法律基础:
- 欧亚专利公约
- 工业设计保护协定
成员国








5个成员国 — 商品、服务、资本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关税同盟 — 统一经济空间






欧亚专利制度

区域性专利覆盖范围
专利权的期限
- 发明-20年
- 工业设计 — 5年+
- 有效期可延长至25年
发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单一专利
- 欧亚专利自颁发之日起在所有EAPO 国家有效
- 无需在各国采取额外行动或进行验证——欧亚专利与国家专利具有同等效力
- 通过向目标成员国缴纳年费维持专利效力
- 欧亚外观设计专利一般是不可分割的,其有效期在所有国家境内延长5年
- 欧亚专利局对发明专申请进行国际型专利检索及实质审查
- 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或者拒绝决定由委员会作出. 委员会包括三名审查员代表欧亚成员国.
- 电子提交: 与申请人的电子交互服务
- 电子专利证书
- 申请人可在提交欧亚发明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时提供数字3D 模型
- 有几个付税办法,可选银行和货币

欧亚专利——值得信赖的专利
- 来自8个国家的顶尖专家团队
- 欧亚专利局具有PCT框架下的国际机构地位
- 自2011年起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自2015年起全面实现专利申请流程数字化
- 自2024年起获得ISO 9001:2015认证
- 与全球专利局共享审查成果(如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项目)
- 欧亚专利局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PPH合作自2017年启动,2023年起扩展至双方作为PCT国际检索单位和初步审查单位的工作成果
- 采用联合专利分类体系
- 已落实《专利法条约》(PLT)相关规定
PPH相关链接:
-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3/31/art_341_110324.html
- https://www.eapo.org/international-cooperation/pph-programs/
加速审查申请表:
2025年欧亚专利按申请人国籍分布(发明)
2025年欧亚专利按申请人国籍分布(工业品外观设计)
国际申请
通过成员国国家局提交的申请占17%
直接向欧亚专利局提交的申请:
- 非PCT占22%
- PCT占61%
自2022年7月1日起,欧亚专利局履行《专利合作条约》(PCT)框架下的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职能
被8个国家(白俄罗斯、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亚美尼亚、吉尔吉斯斯坦、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的专利局认可为国际权威机构
欧亚发明专利申请程序
欧亚专利申请流程阶段
临时法律保护 — 自申请公布起生效。第三方可提出意见。
欧亚专利律师清单
欧亚专利申请要求
欧亚专利申请须包含以下内容:
- 专利授予请求书
- 发明说明书
- 权利要求书
- 图纸
- 摘要
- 其他专利实施细则规定的材料(费用缴纳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申请人可提交三维数字模型(3D模型)以进一步说明发明的实质内容。
提交欧亚专利申请的途径
直接提交
申请人直接向欧亚专利局提交申请
•欧亚专利公约成员国
•指定申请
《巴黎公约》途径
自原国家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交。
《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
国际申请进入区域阶段,需在优先权日起31个月内完成。
专利检索
- 欧亚专利局进行检索以确定现有技术
- 在形式审查通过后3个月内完成检索
- 检索报告发送给申请人并予以公布
欧亚专利申请的公布
欧亚专利申请应在自申请日起或自优先权日起满十八个月后立即由欧亚专利局公布,或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提前公布。
临时法律保护
自申请公布之日起至专利授权公布之日,发明在欧亚公约成员国内享有临时保护,范围以申请中公布的权利要求为准。
第三方提出异议的法定理由
- 发明不符合专利性条件(实施细则第3条);
- 申请材料未充分披露发明内容(实施细则第211(3)条);
- 权利要求书不符合实施细则第211(4)条要求;
- 申请文件的修改违反实施细则第49(3)条。
实质审查内容
对申请实质内容的审查应检查:
- 权利要求的正确性
- 是否符合发明统一性的要求
- 提交补充材料的合法性
- 要求发明优先权的合法性
- 发明分类的正确性
- 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发明公开完整性的要求
- 所要求的发明是否符合专利性条件
- 以及欧亚专利组织规范性法案的其他要求
| 审查标准 | 说明 |
|---|---|
| 工业实用性 | 确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否根据权利要求实现发明并达成技术效果。 |
| 新颖性 | 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是否未被现有技术公开 |
| 创造性 | 发明是否对专业人员而言具有非显而易见性(基于现有技术)。 |
发明单一性
拒绝决定
驳回异议
支持异议并撤销原审查决定
欧亚专利的争议程序

欧亚专利程序的特殊规定
欧亚专利程序完全遵循《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法条约(PLT)》等国际条约要求,具体包括:
- 简化申请日确定要求
- 发明单一性按PCT标准评估
- 允许提交分案申请
- 恢复欧亚专利申请及专利相关权利
- 可延长期限或继续审查程序
- 简化代理要求及优先权文件副本/翻译提交程序
- 支持电子申请
权利恢复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未遵守程序期限导致权利丧失的,可申请恢复权利:
针对申请:
期限届满后不超过12个月
针对专利:
专利维持费宽限期(6个月)届满后不超过3年
优先权恢复
优先权期限(12个月)届满后,可额外延长2个月
期限延长
申请人可向专利局请求延长或恢复期限:
- 期限延长:需在原定期限届满前提出
- 自期满之日起 2 个月内(继续诉讼)
申请时须提交一份文件,并支付规定的额外费用
不可抗力情况下的时限放宽(《专利实施细则》第 38 条)
欧亚专利颁发后的权利
专利颁发后,专利权人可行使以下权利:
- 选择在哪些成员国维持专利效力;
- 声明放弃欧亚专利
- 申请限制专利保护范围;
- 延长特定类别发明的专利有效期。
专利的限制
根据专利权人的申请,可通过以下方式对专利进行限制:
- 从发明权利要求书中删除一个或多个权利要求项;
- 将从属权利要求项中的特征纳入独立权利要求项;
- 若权利要求中存在替代性特征,可移除其中一个或多个替代特征。
欧亚专利的延期
欧亚专利的有效涉及到
- 药品
- 农药
- 农用化学品
有效期可延长至5年
可延长专利有效期的欧亚专利公约成员国:
亚美尼亚、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俄罗斯、阿塞拜疆、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未提供延期机制。)
欧亚专利制度的特色
中央化程序
- 专利授予程序
- 专利维持年费缴纳
- 权利转让登记
- 专利行政撤销程序
- 专利有效期延长
- 专利限制/放弃
- 专利申请及专利权利恢复(依第39条实施细则)
国内程序
- 专利纠纷处理
- 专利有效性争议
- 专利侵权认定
- 专利许可发放
欧亚专利在成员国的效力
1. 成员国对侵犯欧亚专利的责任认定与侵犯本国专利相同。
2. 欧亚专利相关争议在成员国依据欧亚法律规范审理。
数字化与创新
电子方式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
93% 申请人通过专利程序接收的信函以电子形式处理
关键数字化指标
数字化创新
欧亚发明和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以电子形式颁发。
欧亚专利组织的信息服务中已集成基于神经网络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机器翻译系统(WIPO Translate)。
申请人可在提交欧亚发明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时提供数字3D模型。
EAPO-ONLINE用户可对第三方申请和专利提交异议、意见或请求。
申报人的 3D 模型
自2022年起,申请人提交欧亚发明及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可在申请文件中附加所申请对象的数字3D模型。
仅需两天时间,申请人即可向欧亚专利局提交包含3D模型的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022年11月3日,一名来自俄罗斯联邦的申请人提交了全套申请文件。
欧亚专利局局长戈利高里.伊夫利耶夫表示:»此类通过3D技术高效提交申请的现象,表明市场对欧亚专利的需求日益增长。3D模型能够直观展示申请对象的本质。»
最新成就与改进
- 统一欧亚工业产权注册簿
- 开发区域性专利信息产品 CISPATENT
- 优化面向用户的专利应用程序接口(API)
- 准备XML/ST.96格式的数据导出
- 创建新一代官方出版物制作系统
平均专利公布准备时长
通过转向持续公布模式及优化工作流程,专利公布的平均准备时间大幅缩短
- 近年内缩短至原先的1/2
- 相比2018年缩短至原先的1/5
欧亚专利局综合信息系统
2022年底,EAPO启动了综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旨在向现代化数字平台转型,涵盖以下服务
欧亚专利局当前人工智能相关项目
基于国际专利分类(IPC)的专利文档自动分类
全文相似专利文档检索
工业品外观设计与商标相似图像检索
专利信息机器翻译
欧亚专利局未来人工智能相关计划
- 网站智能客服(聊天机器人)
- 专利申请自动化分配至专家(基于技术领域、专家资质及申请复杂度),优化审查部门工作计划
- 申请文件深度核验与自动化形式审查
信息安全与业务连续性
在信息安全与业务连续性,欧亚专利局遵循以下国际标准





